索引号: | bxstjj-2023-0017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信息名称: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固定资产投资篇) | 主题分类: | 数据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固定资产投资篇)
基本建设项目按大中小型划分 基本建设划分大中小型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 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规模或总投资划分,没有正式批准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的,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所列的总规模或总投资划分。上述两条均不具备的,按本年计划施工工程的 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划分。生产单一产品的工业项目,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的;生产多种产品的工业项 目,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品种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划分的,按全部计划投资额划分。划分标 准以国家颁发的《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依据。国家曾在 1958 年、1962 年、1977 年和 1979 年先后 五次修订《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因此各历史时期的大中型项目数不完全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