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tjj-2025-0016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 信息名称: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环境保护篇) | 主题分类: | 数据解读 |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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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统计指标解释(环境保护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方式有填埋(其中危险废物 应安全填埋)、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层灌注、回填矿井及海洋处置(经海洋管理部门同意投海处置)等。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 数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指报告期内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价值(现行价);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价值,留作生产自用的不应计算产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