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tjj-2026-00025 发布机构: 本溪市统计局 信息名称: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农业篇) 主题分类: 数据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2-09 成文日期: 2026-02-0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农业篇) 发布时间:2026-02-09 15:55:23 【字体:小 大】 猪、牛、羊、禽肉产量 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重量。1996 年以前 为全面统计并逐级上报数据。1996 年第一次农业普查以后,根据普查结果,对畜牧业主要年报数据进行了修正。1999 年,国家统计局在部分地区开展了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品种的抽样调查,并用抽样数据作为国家定案数据使用。未开展抽样调查的地区,仍使用各级统计部门逐级上报数据。2008 年,建立了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制度,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数据均以抽样调查数为法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