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tjj-2026-0005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 信息名称: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工业篇) | 主题分类: | 数据解读 |
| 发布日期: | 2026-04-28 | 成文日期: |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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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工业篇)
工业 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 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 油加工、食品加工、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 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 设备的修理等。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为工业法人单位。
工业法人单位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工业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 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