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tjj-2023-00120 发布机构: 本溪市统计局
信息名称: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8-23 成文日期: 2023-08-2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整改,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3 14:45:08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整改目标

结合本溪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意识,为全市生态保护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学习培训,坚定领导干部“两个清醒认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肩负起建立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同向、同欲、同心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二)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本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三)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结合统计工作职责,制定了《本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思想认识。

(二)进一步梳理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指标,对我市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完成2022年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评价工作。

(三)结合国家、省统计局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要求,会同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四)持续收集整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中所需要的统计指标数据,及时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统计指标数据。

(五)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年8月29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责任单位:本溪市统计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