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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以法治精神凝聚力量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30 15:14:18 浏览次数: 【字体:

求实奉献奋进路,依法统计伴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颁布施行终结了统计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开启依法统计的新时代。三十六年来,本溪市统计局始终高举统计法治的旗帜,以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各项统计工作,把全市统计改革与发展纳入法治框架和运行于法治轨道,有力推动全市统计事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逢会必讲、专题培训、开展知识竞赛、媒体刊发、纪念日活动、以案说法、党校课堂等多种形式齐上;领导带头重点讲,集中分散结合讲,市、县(区)、镇(街)共同发力,统计法规普及广覆盖。近四十年来,开展大型户外法治宣传活动30多次,大量发放宣传材料,发出《本溪市统计诚信倡议书》两万余份。本溪主流媒体多次进行专题采访,设专栏刊播重点内容。以专题培训形式学法讲法。十年里完成培训300余场次,累计培训1.8万余人。积极、深入、持久的统计法治宣传为统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坚持依法规范各项统计工作。在各项统计工作中坚持法治先行,无论是常规统计报表,还是重大普查、专题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都做到依法实施,保证统计人员依法管理、检查、督导调查对象依法尽义务。

坚持依法强化统计基础工作。依法制定并实行了《本溪市乡(镇、街)统计工作四个要求和八个不准》,明确基层岗位基础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创建最佳统计服务成果,开展数据质量监管年等活动为抓手,示范引领全市依法统计工作。

坚持不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把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作为依法统计的必备手段,列入统计工作重点内容,确定为局内专业科、各县(区)工作目标,定期采取“双随机”执法检查,认真对待违法线索,对日常统计工作中发现的,和举报获得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查清,查办必结。近十年来,全市接受统计执法检查的单位累计达1600多家,共查办各类统计违法案件361件。实行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中,利用新闻媒介《本溪日报》公告送达《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溪电视台在《本溪新闻》栏目曝光了某会计事务所的统计违法行为,并进行专门采访报道,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以案说法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我们在庆幸统计工作有了法治保障并欣喜于依法统计成果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存在的不足,一把“尚方宝剑”在手,能否舞的风生水起、斩魔祛邪,决定于舞剑者自身的勇气、意志和能力以及适宜的舞台。不可否认,我们自身在依法统计过程中确有缺失,外部环境也有不利因素。难、软、懒、轻、散的现象时长存在。

依法统计,开展统计执法就必须面对各种矛盾与困难,特别是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一定会触及被查处单位的利益,或许违背“长官意志”,缺乏支持与配合,执法过程步履维艰,我们自身确有畏难情绪。本来正常的执法检查也可疑似破坏营商环境,进而产生阻力。统计部门自身执法力量较弱,在困难面前表现为力不从心。在全员执法的要求下,专业科开展执法与常规统计工作争人争时,难于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统计执法。

依法统计,开展统计执法必须有底气、有勇气,但现实中确有人认为《统计法》是软法,这种观念也成为依法统计的障碍。法无软硬之分。软法之说主要来自我们自身的观念。打铁尚需自生硬。缺乏勇气、底气不足、意志不坚、怎么面对执法难题?又如何敢于碰硬。这种“软”还表现在统计执法过程中的怯懦。

依法统计,开展统计执法就应该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勇于创新。依法统计中的懒政行为表现为不愿做或推推动动或浅尝辄止,工作缺少主动性,创造性,缺乏深度、广度、精度。这种状态阻滞了统计法治建设的进程。

依法统计,开展统计执法中避重就轻、处罚偏轻使得执法效力大打折扣。从查处案件的分析中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在2009年-2019年查处的全部案件中,绝大多数为迟报、拒报、原始记录不健全等,从处罚的结果看,基本都是警告 、通报批评。

依法统计,用于统计执法的力量不够强,而且不够集中,尤其是没有设立专门执法部门,没有建立专业的执法队伍,显得更是如此。专业科室的执法检查应该定期采取“双随机”抽查制度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也要突出重点,坚持靶向疗法,重在解决常规统计以及重大普查中焦点、难点、热点问题,两者有机结合才不至于散。

产生上述种种现象的影响因素有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政绩考核机制不完善,名利诱惑等。

我们期待统计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也要从自我做起,经过我们的努力,改变这种难、软、懒、轻、散的局面。

坚持法治先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理统计就是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核心是提升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运行的效率和政府统计的公信力,根本目的是实现和发挥统计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依法统计,依法治理统计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中提出要“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统计监督上升为国家治理的新高度,这是新时代的使命,我们任重道远。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尽职尽责地做好统计监督,要实现这一目的就离不开统计法治保障。

依法统计,依法治理统计包括很多方面,如依法建立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方法科学、标准完善的统计调查系统;接轨国际、符合国情、健全规范科学统一的核算体系;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建立领导有力、机构健全、分工合理、独立履职的统计组织系统;建立内容完整、真实可靠、方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系统等。这些既需要依法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也必须依法在基层统计工作中生根、开花、结果。当依法统计成为实际的日常工作,大量的工作在市县基层统计部门。所以,通过依法统计、依法治理统计,让科学的、有用的统计设计落地生效,重点难点在基层。

本溪市统计局将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统计数据质量这个核心,高举法治旗帜,以法治精神凝聚力量,全面推行依法统计,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要进一步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多年实践证明,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是营造良好统计环境的前提,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所以,坚持常态化,做好统计法治的宣传教育是十分必要、非常重要的。要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即广而告之,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即有面的拓展,又有点的突破;即有一般内容的宣传,又有精深的专题辅导。坚持会中讲法,举办专门培训班,高质量举办好纪念日,宣传月。在机关、党校、企业单位举办统计法规大讲堂,通过媒体曝光统计违法案件,以案说法,扩大影响面,提高宣传效力。

坚持抓好市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统计队伍自身建设。首先要坚持制度化、常态化学习,久久为功,实现从一般了解到全面精深把握的进步。目前,市县总共7人有证,全员执法要求必须努力争取实现有更多的人拿到执法检查证,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执法,为依法治理统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做到领导带头。依法统计也要抓关键少数,市、县(区)统计部门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依法统计工作,态度要积极、措施跟得上、督查有力度,领导干部的风向标起到正确导向的作用。要真正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自身充满正能量,依法规划统计工作、依法规范统计工作、依法督导统计工作。在统计数据造假面前敢于担当、敢于作为、不躲不藏、不随波逐流、不投其所好、不畏权势、不谋私利,让数字造假行为寸步难行。再次是全面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全员执法要求市、县(区)所有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都要提高执法水平,这也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要通过学习实践熟知法规,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不断积累办案经验,提高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理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毫不放松的抓好执法检查,市统计局已经改善了执法检查硬件,配置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今后市、县(区)都要充实力量,强化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注重线索、有案必查、查案必结,高度重视“双随机”执法检查,认真安排不走过场、认真查案办案。

“心向往之,行必将至”。我们要坚信统计法治的力量,努力拼搏,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理统计的路上践行致远,不断开拓统计工作的新局面,作出大贡献。



  本溪市统计局 林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