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本溪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求,依法履行统计职能,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为推进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传达学习宣传 着力提升法治理念
本溪市统计局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计执法骨干培训会,统计业务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文件的核心内容和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制定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努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聚焦量大面广的统计调查对象,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核查工作开展常态化普法。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今年11月10日,邀请省统计局法治监督处徐枫处长做题为《防范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 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报告,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通过以上率下、以点带面,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2022年,本溪市统计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中央重要文件精神3次,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3次,在市局的推动下,全市2县4区均在本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及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监督意见》文件精神。
(二)强化数据发布 更好服务社会各界
市统计局始终坚持统计数据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全面做好各项数据发布工作。通过建立规范的统计数据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数据信息的发布流程,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注重数据的时效性,每月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并编辑印发《统计月报》,更为全面的展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政务公开检查指标认真做好局网站平台更换、设置栏目和动态更新工作。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统计数据和各类政务信息,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及时签收和回复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截至目前,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共计125条,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6条,畅通咨询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使社会各界查阅资料更加便捷。今年收到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5次,提供统计数据上千笔。
(三)加强分析研判 科学分析经济形势
今年以来,本溪市统计局强化统计预警分析,坚持目标导向,紧跟国家重大战略步伐,紧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紧盯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形势,加强调研与统计数据相结合,研判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从工业、投资等领域对全市经济运行走势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社会、人口等专业科深入企业、单位监测了解疫情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增强分析研判的客观性、精准性。截至目前,全局共完成统计分析报告26篇,其中《1-4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22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1-4月本溪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完成情况》3篇文章获市领导批示,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四)增强统计监测 着力提高数据质量
一年来,市统计局以提高统计监测质量为目标,坚持用准确、客观的统计数据,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改革,深入研究新领域、新业态统计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及消费领域统计各行业统计调查,提升能源生产消费统计、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能力,严格落实规模以上工业、贸易统计工作制度,加强文化产业统计,高标准完成科技、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统计监测任务和妇儿两纲监测工作。圆满完成城市基本情况统计监测、县域经济统计监测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工作。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强化对核算方案的学习与研究,完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使市县数据得到有效衔接。
(五)发挥统计职能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今年,市统计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全市7个经济开发区的考核指标评定工作,筛选能够凸显经济开发区发展特点的指标作为考核指标,更加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开展统计监测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2021年我市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对《本溪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评价体系》进行更新完善,完成《持续推进生态立市 携手共创美丽本溪》评价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工作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圆满完成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数据管理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进一步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紧密结合,凸显统计执法对数据质量的关键保障作用。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提升统计调查能力的有力抓手,着重提升执法检查针对性、有效性。坚决维护《统计法》的尊严和权威,推动统计执法检查有序开展。2022年7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本溪市统计局安排部署对全市120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评查,严格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合议会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源头、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中的统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包容免罚清单》及《辽宁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图》《本溪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清单》《本溪市统计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本溪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设置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及邮箱,并在政务外网进行公示,针对执法流程及处罚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起,上级转办1起,立案3起,结案3起。
(七)依法履行职责 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一网通办”、“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据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打造“用心贴心”的营商服务环境,1-9月份全局共为135户基层单位提供统计基础工作指导、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和送法下基层等服务,为基层单位依法准确报送统计资料提供了便捷保障。2022年,我局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重点推动减环节、减跑动,确保群众进一网、跑一次、能办成,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八)聘请法律顾问 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根据《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要求,市统计局于2021年4月1日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本溪市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协助我局对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有效提升行政合规能力。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关键问题。
(二)深刻理解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完成省局布置的执法检查任务,严肃追责问责,发挥联合惩戒作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三)切实加强市、县(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培训力度,增强查处统计弄虚作假案件能力,优化统计执法人员配置,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四)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严把小升规的审核关,严禁未达标企业通过捆绑等做法作为规上企业填报数据;对不符合规上入库标准的企业、该退库的坚决退库。
(五)加强对数据质量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环节的监控,对统计数据异常地区、部门、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按照《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与纪委的沟通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本溪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