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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宣传 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来源:本溪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5-10-15 08:44: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效能,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市统计局立足职能,通过“普法宣传全覆盖、执法监管精准化、服务保障常态化”三维发力,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数据支撑。

一、以“普法宣传”为先导,构建多维度统计法治传播体系

统计法治的根基在于“全民懂法、自觉守法”。市统计局始终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推动“依法统计”深入人心。

针对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差异,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构建“靶向式”宣传机制。“线上”,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借助统计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统计法知识,让公众能轻松学法,提升统计法在社会层面的曝光率。“线下”,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使领导干部树牢“红线”“底线”思维。同时,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节点,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标语、现场有奖答题、发放普法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向市民宣传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全力营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以“执法监管”为抓手,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火墙”

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以严格监管倒逼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一)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检查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依法对涉企执法检查名单、执法人员名单及检查结果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同时畅通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受理渠道,在市统计局官网公开统计违法线索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本溪市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办法》,把法制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坚持法治与指导相结合、管理与规范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原则,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同时,对执法检查卷宗定期进行“回头看”,不断规范执法检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市统计局在落实《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和《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基础上,深度融合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进一步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落实《本溪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强化统计监督结果对领导干部考核的运用;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的办法》,与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统计监督效力,发挥统计法治威慑力。

三、以“服务保障”为支撑,推动“执法+服务”深度融合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指导服务,切实解决企业“不懂法、不会填”的难题。

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统计台账、熟悉填报流程,确保企业规范填报;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体现执法温度。针对企业首次因“指标理解偏差、操作失误”等导致的轻微统计违法行为,推行“首违不罚+警示教育”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但需加强统计法治培训,通过“教育引导”替代“简单处罚”,既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既需要法律的“高压线”来守护,也需要统计调查对象对“依法统计”的内在认同。统计执法不是“找茬”,而是和企业一起守住数据质量的底线。“执法+服务”的方式,既维护了制度权威,又给了企业成长的空间,让“依法统计”真正从条文变成行动自觉。

(签发人:李可丹 审核:王浩人 编写:任智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