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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制度保障 夯实五普推进

来源:本溪市普查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425日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为全面加强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任成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通知》指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围绕“四大战略”,“五个本溪”建设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本溪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

《通知》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二要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依法组织开展普查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三要确保数据质量。始终把数据质量作为经济普查的生命线,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四要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搭建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部门行政记录共享机制。五要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六要抓好成果应用。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资料,建立多类型、多角度、多形式的普查成果应用体系利用普查资料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信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