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谢冰

    我的职责: 负责全面工作。负责市统计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级调研员 李可丹

    我的职责: 负责工业统计、能源统计、依法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统计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总经济师。负责分管科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峰

    我的职责: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干部人事、财务和审计、农村统计、网络信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贸易外经统计、服务业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总统计师。负责分管科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慧

    我的职责: 负责人口和就业统计、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等方面工作,协助抓好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分管机关党总支、社会和人口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普查中心。负责分管科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本溪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政策、规划,起草统计工作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市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七)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九)收集和整理市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各同等城市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加强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本溪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