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tjj-2023-0008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信息名称: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国民经济核算篇) | 主题分类: | 数据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国民经济核算篇)
国内生产总值(GDP) 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既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 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 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构成。
三次产业 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 2018 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 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