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tjj-2024-0001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信息名称: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能源篇) | 主题分类: | 数据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成文日期: | 2024-01-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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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统计指标解释(能源篇)
能源消费总量 指一定地域内(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 总和。能源消费总量分为三部分,即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
(1) 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用于消费(而非用于加工转换产出其他能源)的各种能源之和。
(2)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 品之和的差额。它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
(3) 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 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