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tjj-2025-00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信息名称: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人民生活篇) | 主题分类: | 数据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人民生活篇)
农村居民家庭整半劳动力 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并经常参加实际劳动的人员。是生 产的基本要素指标之一,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源泉。按规定,农村男 18 周岁至 50 周岁、 女 18 周岁至 45 周岁为整劳动力;男 16 周岁至 17 周岁、51 周岁至 60 周岁、女 16 周岁至 17 周岁、46 周 岁至 55 周岁为半劳动力。农民家庭整半劳动力,既包括在上述规定劳动年龄内和在劳动年龄以外有劳动能 力并经常参加实际劳动的男女整半劳动力;也包括农民家庭常住人员中属于职工的劳动力。但不包括在劳 动年龄内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