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tjj-2025-00163 发布机构: 本溪市统计局 信息名称: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环境保护篇) 主题分类: 数据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2-09 成文日期: 2025-12-0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环境保护篇) 发布时间:2025-12-09 09:55:04 【字体:小 大】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爆 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性、毒性、腐蚀性、易传染疾病等危险特性之一的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 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