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tjj-2019-003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统计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4-29 | 成文日期: | 2019-04-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统计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高质量完成局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市统计局决定与下属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量化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纳入实施目标管理的部门及单位:
总统计师、总经济师、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农村统计与网络数据管理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社会和人口统计科。
二、考核项目与责任部门:
(一)统计业务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二)统计服务工作
责任部门: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三)统计执法工作
责任部门:统计执法监督科
(四)统计信息工程
责任部门:农村统计与网络数据管理科
(五)廉洁自律、行风建设
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六)机关建设
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三、考核工作程序:
(一)每一年度结束后,被考核部门进行自评;
(二)各考评小组,对被考核部门进行考评并打分;
(三)考核结果由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
(四)领导班子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本考核实施基础分100分。
(一)统计业务工作(25分)
考核内容:1年度统计报表;
2定期统计报表;
3各种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
4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5统计基础工作;
6其他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以各部门目标责任状规定的内容为依据)
考核标准: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布置的各种统计业务工作,得基础分25分。
加分标准:完成大型调查、普查或各类工作任务,并荣获:
国务院授予的先进单位,加10分;
国家统计局授予的先进单位,加8分;
省政府授予的先进单位,加8分;
省统计局授予先进单位,加6分;
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加6分;
市有关部门授予的先进单位,加2分。
承担大型调查或大型临时性工作牵头且领导满意加10分,参与部门加6分。
承担较大型调查或较大型临时工作牵头且领导满意加8分,参与部门加4分。
承担一般性调查或一般性临时工作领导满意加2分。
在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先进或工作被评为优胜、先进的牵头部门加6分。
积极参与局内各项临时工作加1分。
(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5分)
考核内容:局长在相关文件、市领导批示转办件及其他载体上做出的,明确要求分管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办理并反馈落实情况的批示。
考核标准: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领导批示工作的,得基础分5分。
未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工作的,扣5分。
(三)统计服务工作(20分)
考核内容: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统计调研,并针对全市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撰写统计调研报告、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微信和新闻稿件。
统计服务工作基础分20分。
考核标准:1高质量完成统计调研报告得4分(每科1篇);
2高质量完成统计分析得4分(每人3篇);
3高质量完成统计信息、政务信息得4分,统计信息(每人4篇)、政务信息(每人2篇)以局采用为准;
4完成在省统计局信息内网采用分析、信息等(专业科省网人均5篇;非专业科省网人均2篇)
5高质量完成统计微信得4分(每个科室完成4篇,得2分;时效性强得2分,以省局反馈数据3天内上报微信为时效性强的标准)。
6通过微信等网络形式转发各级领导的统计信息、分析、报告视同纸质报告。
报告、分析加减分标准:
1领导批示、获奖、发表、采用情况加分:
省厅局、市委、市政府等领导批示,加3分;
获国家统计局评选三等奖以上,加3分;
获省局评选或市级评选三等奖以上,加2分;
获省局队、处评选三等奖以上,加1分;
统计分析、调研报告、科研课题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加4分,在省级刊物发表加3分,市级刊物发表加2分;市委、市政府采用,每篇次加2分。
2完成数量加减分(以局采用为准):
报告每多撰写一篇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分析每多撰写一篇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每少完成一篇分析减1分,分析报告形成统计报告、预警预测报告报市领导的每篇次加2分。
统计信息、政务信息加减分标准:
1领导批示、发表、采用情况加分标准:
省厅局、市委、市政府等领导批示,加1.5分;
国家级刊物发表:每篇次加2分;
省级刊物发表:每篇次加1分;
市级刊物发表:每篇次加0.5分;
市委、市政府采用,每篇次加1分。
2完成数量加减分(以局采用为准):
统计信息、政务信息完成基本任务,每多一篇加分0.25分,最高不超过4分,每少一篇扣1分。
国网、省网采用量加减分标准:
在国家统计局内网每采用1篇加2分。在省局内网每多采用1篇加1分。没有完成省网采用量的科室,每少1篇扣1分。
统计微信加减分标准:
统计微信完成基本任务,每多一篇加分0.2分,最高不超过2分;每少一篇扣0.5分,视为没有完成基本任务。没在省局反馈数据3天内上报微信的科室,每次扣0.5分。出现差错,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统计宣传加分标准:
统计宣传报道在《本溪电视台》、《本溪日报》等新闻媒体上播出和发表,每篇次加2分。
(四)统计执法工作(20分)
考核内容:
1完成统计法制宣传任务;
参与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参与普法有关工作。
2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案件数7件,检查家数140家)。
其中:执法检查案件和任务
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1件20家
工业和能源统计科:2件40家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1件20家
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2件40家
社会和人口统计科:1件20家
考核标准:
1完成法制宣传任务5分;(完成局及局统计执法监督科部署的统计法制宣传任
3分,利用年报等培训会议宣传统计法2分)
2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10分;
3案件数量与质量5分。
加分标准:
1参与大型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每次加1分,活动牵头成员单位加2分。
2超计划完成统计检查任务的每超额检查1家加0.5分,最多加3分。
3每完成一件罚款处罚案件加3分;每多完成一件执法案件加5分,最多加15分。
扣分标准:
1未按照计划完成统计检查任务的每少检查1家减0.5分。
2未完成办案目标任务的扣5分,完成的案卷质量不高加扣1分。
(五)统计信息工程(10分)
考核内容:统计信息工程包括统计信息建设情况,完善和健全统计信息网络,维护充实数据库及网页内容,上报网上信息。
考核标准:统计信息工程基础分为10分
1本部门网页有专人管理,做到至少每半月更新一次的得5分;
2完成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布置的统计信息工程相关工作任务,网页制作优美功能齐全的得3分;
3完成局内网相关信息的登载工作得2分。
(六)廉洁自律、行风建设(10分)
考核内容:1基础工作
⑴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每年上交一份述责述廉报告;
⑵部门或单位每年报告一次本部门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作风建设情况;
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⑷落实提高数据质量等有关制度情况。
2廉政教育
⑴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廉政教育活动;
⑵本部门、本单位每年自行组织一次岗位廉政教育。
3问责情况
⑴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受到举报并情况属实的;
⑵受到谈话提醒等问责及责任追究的。
考核标准:1基础工作(4分)
⑴按时上交述责述廉报告1分;
⑵按时上交年度考核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报告1分;
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分;
⑷制定和落实提高数据质量方面的有关制度1分。
未按时上交的则扣掉相应分数。
2廉政教育(3分)
⑴积极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得1分,未参加扣1分;
⑵未参加网上答题,每人次扣0.5分;
⑶按要求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的得1分。
3问责情况(3分)
⑴没有受到举报和反映的得1.5分,受到举报并查实的扣5分;
⑵没有受到问责和处分的得1.5分,受到问责的扣5分,受到处分的个人和相关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七)机关建设(10分)
基础分10分
考核内容:
1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情况;
2机关各项活动情况;
3机关会议、活动出勤情况;
4日常管理工作;
5党建各项工作。
考核标准:
1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情况。
各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支部按时完成三会一课学习,记好支部记录本,及时撰写学习、活动信息,并积极配合总支将支部学习记录,相关信息上传工委绩效考评网、智慧党建平台,学习、活动信息要求字数在300字以上,至少配一张照片,未按规定组织支部学习,记好支部记录本的支部所有科室均每次扣2分;学习、活动信息字数少于300字,未配照片的支部所有科室均每次扣1分;全年支部学习、活动信息不得少于5篇,每少1篇支部所有科室扣1分。
各科室、个人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各类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各种学习记录,及时撰写心得体会,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学习心得体会的,每人次扣1分。
2机关各项活动情况。
各支部、工会小组、青工委委员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参与局内各项文体活动,为丰富我局文化、体育生活建言献策。获市级组织的文体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局机关活动每次比赛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为局目标绩效考评提供加分支撑的加5分。未按月缴纳党(团)费,每迟缴一次扣1分。
3机关会议、活动出勤情况。
政治、业务学习缺席每一人次扣0.5分;机关会议、活动缺席每一人次扣0.5分;全年出勤情况扣分上限为5分,扣完为止。(除休假或因公事经分管局长、局长同意请假外,其他情况一律视为缺席。)
4全年党建云平台、“学习强国”未按规定完成学习时间,并获得相应积分,每人扣2分,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完成学习任务,在工委月度通报中使全局受到通报批评,取消该同志、全面评先评优资格。
5党建各项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建“最佳服务成果”、“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主题教育、“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创建“最佳服务成果”、精准扶贫、党支部工作法等各项基层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社区、扶贫办、工委等相关部门表彰,每次加2分。
6各支部要严格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对党支部及支部成员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严把意识形态第一道关口,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党支部的全体科室,每发生一次事件扣2分。
7其他。
为全局机关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支部、工会小组、科室,将酌情考虑予以适当加分,加分上限不超过3分。
在全市绩效考核中,因支部、工会小组、科室、个人被市直机关工委扣分的,或是在年度考核中影响全局在全市绩效考核中排名、等次的,将追究相关科室、个人责任,在全局年度考核中,该科室不能被评为先进科室,该个人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五、组织领导
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
组长:林雪冰
副组长:曹国群、张祖新、王凯、李可丹、刘志凯
成员: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统计执法监督科、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的负责人
局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
统计业务考评组:
组长:曹国群
副组长: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
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考评组:
组长:曹国群
副组长: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
统计服务考评组:
组长:曹国群、李可丹
副组长: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的负责人
成员: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
统计执法考评组:
组长:李可丹
副组长:统计执法监督科的负责人
成员:统计执法监督科相关人员
统计信息工程考评组:
组长:王凯
副组长: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的负责人
成员: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相关人员
行风建设和机关建设考评组:
组长:林雪冰
副组长: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的负责人
成员: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得分在100分及以上为达标。
2总分排在前五名的为局先进单位。
3当年考核未达到100分的科室,科室人员不能参与局各项优秀、先进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