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tjj-2020-0009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统计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统办发[2020]4号 | |
关键词: | 机关,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
本溪市统计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高质量完成局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市统计局决定与下属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量化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纳入实施目标管理的部门: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农村统计与网络数据管理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社会和人口统计科。
二、考核项目与责任部门:
(一)统计业务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二)统计服务工作
责任部门: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三)统计执法工作
责任部门:统计执法监督科
(四)统计信息工程
责任部门:农村统计与网络数据管理科
(五)廉洁自律、行风建设
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六)机关建设
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三、考核工作程序:
(一)每一年度结束后,被考核部门进行自评;
(二)各考评小组,对被考核部门进行考评并打分;
(三)考核结果由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
(四)领导班子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本考核实施基础分100分。
(一)统计业务工作(25分)
考核内容:1、年度统计报表;
2、定期统计报表;
3、各种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
4、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5、统计基础工作;
6、其他工作。
考核标准: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布置的各种统计业务工作,得基础分25分。
加分标准:完成大型调查、普查或各类工作任务,并荣获:
国务院授予的先进单位,加10分;
国家统计局授予的先进单位,加8分;
省政府授予的先进单位,加8分;
省统计局授予先进单位,加6分;
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加6分;
市有关部门授予的先进单位,加2分。
承担大型调查或大型临时性工作牵头且领导满意加10分,参与部门加8—2分。
承担较大型调查或较大型临时工作牵头且领导满意加8分,参与部门加6—2分。
承担一般性调查或一般性临时工作领导满意加2—1分。
在省统计局各专业业务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加6分,评为良好加3分,负责多个专业的科室,取加权平均加分。
在全市年度各类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先进或工作被评为优胜、先进的牵头部门加6分,先进个人加3分。
(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5分)
考核内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的相关文件或通知局长明确要求分管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办理并反馈落实情况的批示。
考核标准: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3件及以下领导批示工作的,得基础分5分。每多完成1件,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未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工作的,扣5分。
(三)统计服务工作(20分)
考核内容: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统计调研,并针对全市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撰写统计调研报告、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微信和新闻稿件。
统计服务工作基础分20分。
考核标准:
1、高质量完成统计调研报告得4分(每科1篇);
2、高质量完成统计分析得4分(人均3篇);
3、高质量完成统计信息、政务信息得4分,统计信息(人均5篇)、政务信息(人均3篇)以局采用为准;
4、完成在省统计局信息内网采用分析、信息等得4分(专业科省网人均5篇;非专业科省网人均2篇)
5、高质量完成统计微信得4分(人均5篇得2分;时效性强得2分,以省局反馈数据5天内上报微信为时效性强的标准)。
6、通过微信等网络形式转发各级领导的统计信息、分析、报告视同纸质报告。
报告、分析加减分标准:
1、领导批示、获奖、发表、采用情况加分:
省厅局、市委、市政府等领导批示,加3分;
获国家统计局评选三等奖以上,加3分;
获省局评选或市级评选三等奖以上,加2分;
获省局队、处评选三等奖以上,加1分;
统计分析、调研报告、科研课题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加4分,在省级刊物发表加3分,市级刊物发表加2分;市委、市政府采用,每篇次加2分。
2、完成数量加减分(以局采用为准):
报告每多撰写一篇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分析每多撰写一篇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每少完成一篇分析减1分,分析报告形成统计报告、预警预测报告报市领导的每篇次加2分。
统计信息、政务信息加减分标准:
1、领导批示、发表、采用情况加分标准:
省厅局、市委、市政府等领导批示,加1.5分;
国家级刊物发表:每篇次加3分;
省级刊物发表:每篇次加2分;
市级刊物发表:每篇次加1分;
市委、市政府采用,每篇次加1分。
2、完成数量加减分(以局采用为准):
统计信息、政务信息完成基本任务,每多一篇加分0.25分,最高不超过4分,每少一篇扣1分。
国网、省网采用量加减分标准:
在国家统计局内网每采用1篇加3分。在省局内网每多采用1篇加1分。没有完成省网采用量的科室,每少1篇扣1分。
统计微信加减分标准:
统计微信完成基本任务,每多一篇加分0.2分,最高不超过2分;每少一篇扣0.5分,视为没有完成基本任务。没在省局反馈数据3天内上报微信的科室,每次扣0.5分。出现差错,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统计宣传加分标准:
统计宣传报道在《本溪电视台》、《本溪日报》等新闻媒体上播出和发表,每篇次加2分。
考核报送时限:
各科室应加强平时分析、信息、微信的报送进度规划,及时撰写相关信息分析。为保证各项分析、信息、微信进度及时,避免突击发表,本年考核对各种信息分析报送时限规定如下:考核篇次以季度为考核周期,按科室全年应完成任务平均分配到各季度。本季度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将在全年考核总篇次中扣除。2020年考核任务按工作进度将平均分配至二、三、四季度。
(四)统计执法工作(20分)
考核内容:
1、完成统计法制宣传任务;
参与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参与普法有关工作。
2、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巡查工作(执法检查家数8家,巡查家数100家);
执法检查任务、巡查任务分配表
序号 | 科室名称 | 执法检查数 | 巡查数 |
1 | 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 | - | 20 |
2 | 工业和能源统计科 | 2 | 20 |
3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 2 | 20 |
4 | 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 | 2 | 20 |
5 | 社会和人口统计科 | 2 | 20 |
考核标准:
1、完成法制宣传任务5分;(完成局及局部署的统计法制宣传任务3分,利用年报等培训会议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分)
2、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8分;(农网科得基础分)
3、专业科室完成统计巡查任务7分,执法监督科监督检查巡查工作7分。
加分标准:
1、参与大型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每次加1分,活动牵头成员单位加2分;
2、超计划完成统计巡查任务的每超额巡查1家加0.5分,最多加3分;
3、每完成一件执法检查任务加3分,每完成一件处罚案件另加3分,组织牵头科室每件加2分,参与检查科室每件加1分。
扣分标准:
未完成局部署的法制宣传任务的每少一次减2分;
未在年报会和相关培训会议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减2分;
3、未按照计划完成统计巡查任务的每少巡查1家减0.5分;
4、未完成执法检查目标任务的每少一件扣5分。
(五)统计信息化建设(10分)
考核内容:按各级对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各部门统计信息化网络安全及保密工作情况,网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统计信息化建设基础分为10分
1、本部门落实统计信息化建设要求得8分;
2、完成局内网上相关信息的报送得2分。
信息化建设加减分标准:
1、承担网上信息报送的部门,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网上信息报送工作加2分;
2、网上报送信息不及时或出现纰漏扣4分;
3、所有网络及周边附属设备未经允许,私自接入、迁移、变更、修改或替换,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不落实内外网隔离保密要求,主机内外网混合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传输涉密文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
5、计算机不按要求安装、注册终端安全管理客户端,每发现一次扣1分;
6、外网非涉密计算机不允许安装VPN客户端,每发现一次扣1分;
7、所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不允许私自安装操作系统及其他非办公必要的程序和软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
8、所有主机及网络设备不允许私自修改IP地址,每发现一次扣1分;
9、未按要求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严禁未经授权或外来存储介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不允许存储介质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每发现一次扣1分。
11、不落实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及保密工作其他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六)廉洁自律、行风建设(10分)
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
⑴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每年上交一份述责述廉报告;
⑵部门或单位每年报告一次本部门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作风建设情况;
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⑷落实提高数据质量等有关制度情况。
2、廉政教育
⑴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廉政教育活动;
⑵本部门、本单位每年自行组织一次岗位廉政教育。
3、问责情况
⑴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受到举报并情况属实的;
⑵受到谈话提醒等问责及责任追究的。
考核标准:
1、基础工作(4分)
⑴按时上交述责述廉报告1分;
⑵按时上交年度考核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报告1分;
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分;
⑷制定和落实提高数据质量方面的有关制度1分。
未按时上交的则扣掉相应分数。
2、廉政教育(3分)
⑴积极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得1分,未参加扣1分;
⑵按要求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的得1分。
3、问责情况(3分)
⑴没有受到举报和反映的得1.5分,受到举报并查实的扣5分;
⑵没有受到问责和处分的得1.5分,受到问责的扣5分,受到处分的个人和相关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七)机关建设(10分)
考核内容:
1、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情况;
2、机关各项活动情况;
3、机关会议、活动出勤情况;
4、绩效考核工作;
5、党建工作。
考核办法:
1、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情况(2分)
(1)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支部按时完成“三会一课”学习,记好支部记录本,及时撰写学习、活动信息,并积极配合总支将支部学习记录,相关信息上传工委绩效考评网、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每个科室高质量完成学习、活动信息2篇(1分)。
支部学习记录每少一次,支部所有科室扣一分。信息少完成一篇扣1分,多完成一篇加0.5分。信息少于300字每次扣1分,未配照片每次扣1分。
(2)各科室、个人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各类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各种学习记录,及时撰写心得体会(1分)。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学习心得体会的,每人次扣1分。
2、机关各项活动情况(2分)
各支部、工会小组、青工委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参与局内各项文体活动,为丰富我局文化、体育生活建言献策(2分)。
获市级组织的文体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局机关活动每次比赛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未按月缴纳党(团)费,每迟缴一次扣1分。
3、机关会议、活动出勤情况(2分)
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机关会议、活动(2分)。
缺席每一人次扣0.5分;全年出勤情况扣分上限为5分,扣完为止。(除休假或因公事经分管局长、局长同意请假外,其他情况一律视为缺席。)
4、绩效考核工作(2分)
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各项工作(2分)。
为局绩效考核提供加分支撑的科室加5分。
在全市绩效考核中,因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被市直机关工委扣分的,或是在年度考核中影响全局在全市绩效考核中排名、等次的,将追究相关科室、个人责任,在全局年度考核中,该科室不能被评为先进科室,该个人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5、党建工作(2分)
按时完成机关总支、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2分)。
(1)在“学习强国”参与情况抽查中,未登录学习的每人次扣2分,因个人未登录“学习强国”,在工委月度通报中使全局参与度排名靠后的,取消该同志、该科室全年评先评优资格。
(2)在创建“最佳服务成果”、“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等活动中,牵头科室加5分,积极参与科室加2分。
(3)在开展解决“灯下黑、两张皮、一般化”问题全面提高市统计局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市统计局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党支部工作法等各项基层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社区、扶贫办、工委等相关部门表彰,每次加2分。
(4)各支部要严格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对党支部及支部成员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严把意识形态第一道关口,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支部所有科室,每发生一次事件扣2分。
(5)按要求参加“先进科室、优秀科长”评选活动,获得先进科室加2分、优秀科长加2分。
(6)参加市直机关“凝心逐梦、聚力振兴”主题系列活动、以“我的乡愁”为主题开展“爱家乡本溪.建设家乡本溪”征文活动等。每少参加一次活动减2分。
(7)为全局党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支部、工会小组、科室,将酌情考虑予以适当加分,加分上限不超过3分。
五、组织领导
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
组长:林雪冰
副组长:张祖新、李可丹、潘广新、纪延妍
成员: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统计执法监督科、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的负责人
局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
统计业务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考评组:
组长:张祖新
副组长: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
统计服务考评组:
组长:李可丹
副组长: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的负责人
成员: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相关人员
统计执法考评组:
组长:李可丹
副组长:统计执法监督科的负责人
成员:统计执法监督科相关人员
统计信息工程考评组:
组长:李可丹
副组长: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的负责人
成员:农村统计和网络数据管理科相关人员
行风建设和机关建设考评组:
组长: 张祖新
副组长: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的负责人
成员: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得分在100分及以上为达标。
2、总分排在前四名的为局先进单位。
3、当年考核未达到100分的科室,科室人员不能参与局各项优秀、先进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