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tjj-2024-00174 发布机构: 本溪市统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统计局工业和能源统计科组织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 主题分类: 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4-12-09 成文日期: 2024-12-0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统计法,学习

本溪市统计局工业和能源统计科组织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

发布时间:2024-12-09 09:20:21 【字体:

今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新时代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背景下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鲜明导向,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12月3日,为进一步强化科室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担当,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工业和能源统计科集中学习了新修改《统计法》。

会上,科室人员对新修改《统计法》逐条诵读,对新增加3条和修改的21条进行了认真细致学习。同时,通过“统计微讯”“中国信息报”等平台,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系列权威解读,加深对新修改《统计法》的体会和领悟。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新修改《统计法》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只有把这些法律法规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才能在法律规范内开展统计活动。科室全体要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坚持严字当头,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要坚持固本强基,守正创新,练好统计工作基本功。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工业和能源统计科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结合工业和能源统计业务实际,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补齐业务短板,提高能力水平;夯实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强化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扎紧统计数据质量“篱笆墙”,全面提升工业和能源统计工作质效。 

(签发:李可丹  审核:徐慧  编写: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