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tjj-2020-0003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统计局“三返”人员防控措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重点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 成文日期: | 2020-02-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防控,方案 |
本溪市统计局“三返”人员防控措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新冠病”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令》要求,现市统计局制定“三返”人员防控措施如下:
一、压实防控责任。市统计局成立了本溪市统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雪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祖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可丹,局党组成员、辽宁省统计局本溪调查队队长潘广新,市统计局副局长纪延妍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和普查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科室、各单位按要求进行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人”原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管理和宣传引导。部门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负责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制度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实施严密排查。按市政府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按部门填写《本溪市统计局返溪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1),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每天更新信息,下午4点前上报本溪统计工作交流群。
三、落实居家隔离。市统计局从外地返溪人员执行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本人行踪,并居家自行隔离14天,隔离期间每天向所在社区和局办公室报告健康状况。隔离期结束后确认没异常状况的人员,接到局的上班通知后再上班工作。隔离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向局办公室报告,及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接受监督性医学观察和治疗,并如实报告密切接触人员。
四、强化服务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乘车时必须全时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物品。到岗工作人员以科室为单位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体温异常的,不得进入办公区,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进行工作沟通交流时,应尽量采取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尽量避免面对面接触。
五、细化控流措施。为减少不明外部接触,不订购桶装水等,不订购外卖食品,网购不留单位地址。午餐由政府食堂统一调配,原则上只可以领盒饭,干部职工需要严格按政府食堂要求就餐。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在单位会友和接待非机关工作人员。如工作特别需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外来人员要按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防护管理工作。
附件1:本溪市统计局返溪人员统计表
本溪市统计局
2020年2月6日